选拔本科生于2019年春季赴香港大学交换的通知
2018-07-02 17:24:33
根据我校与香港大学签署的校级协议,学校将选拔5名本科生于2019年春季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选拔对象为2016、2017级本科生。
2、在香港大学有可对应的交换专业。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录取名额有限。
3、英语成绩要求:非法学专业:托福iBT93或托福笔考583或雅思(学术类)6.5;法学专业:托福iBT97或雅思7.0(各项不得低于6.5)。
4、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交换项目所在地学习的疾病史,能适应当地的学习和生活。
6、学习成绩要求:派出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及格(含重修及格)。其中,GPA不得低于3.5。若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人数少于项目派出名额(含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可适当放宽标准。
7、需要承担费用的项目,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保证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8、派出对象不包括生源地是香港的学生。
二、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6月20日8时截止
学生在“数字人大——教务——本科生境外学习项目”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结束后,请将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语言成绩证明、学习计划书,获奖及科研、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需交至国际学习中心)于6月20日11时前交至院教务科(国际学习中心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的材料)。
2、学院审核推荐:6月20日17时截止
学院(系)对学生的政治素质、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以进行综合考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将学院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领导签字),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6月20日17时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科研楼B座603)。
3、学校组织专家面试:6月22日下午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学校将综合考察学生GPA、语言水平、综合素质及所在学科专业确定面试名单,并组织专家面试,最终确定派出人选。
具体面试通知将会在教务处主页公布,请同学及时关注。
三、注意事项
1、网申时必须具备外语成绩,向学院递交材料时需交纸质成绩证明复印件。(若无纸质成绩单,可提供网上成绩截屏打印件。)
2、请查看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开设课程,并认真阅读教务处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适用于2013年9月以后派出项目)》,了解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及转换的相关政策规范,保证交换回校后可以进行学分转换。
3、请认真阅读教务处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境外学习项目选拔办法(试行)》,申请时仔细研究相关项目要求,并与学院指导老师做好充分沟通,避免盲目申请。录取后,原则上不得退出,若因学生个人原因退出的,3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项目。
四、咨询电话
项目要求等事宜,请咨询国际交流处。联系人:郭老师,电话:82503008。
项目选拔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联系人:薛老师,电话:62511150。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适用于2013年9月以后派出项目)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境外学习项目选拔办法(试行)
教务处
国际学习中心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