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学)的通知
2019-02-14 17:26:21
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1成果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2申报信息发给学院/重点科研机构。请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汇总并按奖项分类排序,于2月22日前将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科研部。报奖材料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殷骞(63601956,yinqian7@ustc.edu.cn)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1成果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2申报信息发给学院/重点科研机构。请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汇总并按奖项分类排序,于2月22日前将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科研部。报奖材料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殷骞(63601956,yinqian7@ustc.edu.cn)
科研部
2019年2月1日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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