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的通知
2020-05-26 17:03:00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长春新区、梅河口市科技局、公主岭市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学防疫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的传播,根据《科技部引智司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举办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的通知》(国科智〔2020〕1号),现面向全省征集以“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为主题的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科普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作品要求
1. 参选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
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 内容围绕普及科学防治新冠肺炎知识,传播科学防治新冠肺炎方法,宣传公共卫生和复工复产的相关知识与方法,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3. 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建议为高清视频。
二、推荐方式
推荐有两种方式。
一是各市(州)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择优向科技部推荐5部作品。每各市(州)科技局推荐作品不超过2部。
二是面向社会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每位公民可自荐作品1部。
三、推荐方式及要求
1. 作品推荐。
各市(州)科技局推荐作品。各市(州)科技局将微视频光盘(4套)、纸质版《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4份)邮寄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社会推荐作品。机构、自荐个人请将《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自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作品视频文件直接发送邮件至3536484728@qq.com。同时将推荐的微视频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3份)邮寄至中国科普网。
2. 注意事项。
(1)各市(州)推荐的微视频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每个作者限1部;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每个单位限1部。
(2)自荐机构应为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机构,限1部;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只能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限1部。
(3)自荐个人必须是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者,限1部;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只能由第一制作人自荐,限1部。
3. 推荐时间。
各市(州)科技局推荐到省科技厅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机构、个人自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请推荐机构、个人按照要求,自行联系中国科普网或中国科普博览相关人员,自行报送相关材料。同时将相关材料(1套光盘、1份推荐表)报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备案。
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四、评选方式
省科技厅将会同中科院长春分院组织专家,对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择优推荐5部。
各省推荐作品经形式审查后,在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上进行展播,由公众对参选作品进行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在此基础上,科技部将组织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结合公众评选结果产生最终结果。
五、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 刘冠珠 孟庆国
电 话:0431-88951015 0431-88975471
邮 箱:1790494588@qq.com
地 址:130041 长春市民康路522号206室
(二)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
联系人: 战伟
电 话:0431-85385498,18626604510
传 真:0431-85393006,邮箱:kepu@ms.ccb.ac.cn
地 址:130022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520号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A座418室
(三)中国科普网和中国科普博览
联系人:中国科普网 毛梦囡
电 话:010-58884104,13701087829
传 真:010-58884099,邮箱:3536484728@qq.com
地 址:100038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科技日报社科学普及传播中心
联系人:中国科普博览 黎文
电 话:010-58812532、13910263718
传 真:010-58812505,邮箱:editor@kepu.net.cn
地 址:100190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4号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中科软件园2号楼)
附件:1. 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
2. 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自荐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
为加强科学防疫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的传播,根据《科技部引智司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举办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的通知》(国科智〔2020〕1号),现面向全省征集以“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为主题的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科普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作品要求
1. 参选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
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 内容围绕普及科学防治新冠肺炎知识,传播科学防治新冠肺炎方法,宣传公共卫生和复工复产的相关知识与方法,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3. 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建议为高清视频。
二、推荐方式
推荐有两种方式。
一是各市(州)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择优向科技部推荐5部作品。每各市(州)科技局推荐作品不超过2部。
二是面向社会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每位公民可自荐作品1部。
三、推荐方式及要求
1. 作品推荐。
各市(州)科技局推荐作品。各市(州)科技局将微视频光盘(4套)、纸质版《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4份)邮寄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社会推荐作品。机构、自荐个人请将《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自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作品视频文件直接发送邮件至3536484728@qq.com。同时将推荐的微视频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3份)邮寄至中国科普网。
2. 注意事项。
(1)各市(州)推荐的微视频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每个作者限1部;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每个单位限1部。
(2)自荐机构应为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机构,限1部;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只能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限1部。
(3)自荐个人必须是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者,限1部;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只能由第一制作人自荐,限1部。
3. 推荐时间。
各市(州)科技局推荐到省科技厅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
机构、个人自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请推荐机构、个人按照要求,自行联系中国科普网或中国科普博览相关人员,自行报送相关材料。同时将相关材料(1套光盘、1份推荐表)报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备案。
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四、评选方式
省科技厅将会同中科院长春分院组织专家,对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择优推荐5部。
各省推荐作品经形式审查后,在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上进行展播,由公众对参选作品进行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在此基础上,科技部将组织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结合公众评选结果产生最终结果。
五、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 刘冠珠 孟庆国
电 话:0431-88951015 0431-88975471
邮 箱:1790494588@qq.com
地 址:130041 长春市民康路522号206室
(二)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
联系人: 战伟
电 话:0431-85385498,18626604510
传 真:0431-85393006,邮箱:kepu@ms.ccb.ac.cn
地 址:130022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520号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A座418室
(三)中国科普网和中国科普博览
联系人:中国科普网 毛梦囡
电 话:010-58884104,13701087829
传 真:010-58884099,邮箱:3536484728@qq.com
地 址:100038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科技日报社科学普及传播中心
联系人:中国科普博览 黎文
电 话:010-58812532、13910263718
传 真:010-58812505,邮箱:editor@kepu.net.cn
地 址:100190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4号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中科软件园2号楼)
附件:1. 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
2. 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自荐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